外遇,大陸包二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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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諮詢

不想當惡繼母 又想樹立權威

*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 心理諮商專家/林蕙瑛

A君前妻有外遇,離婚後他帶小明生活了兩年,而我們交往了一年半,感情日增,於3個月前結婚了。12歲的小明一向與我相處不錯,只是這一個月來我觀察到,對交代他的一些小事並未做到,例如用餐後將椅子推向桌下、將自己碗筷放進去水槽及輪值倒垃圾等。

A君很支持我教導小孩,但小明太被動了,不叫不做,我又不想當討人厭的惡繼母,但又必須樹立母親的權威,怎麼辦?

 

心理諮商專家/林蕙瑛:

12歲的孩子就是這種德行,他有聽到父母的要求,有時會做到,有時完全置諸腦後,而當父母叫他做時他因被提醒而趕忙去做。妳不需要在家庭瑣事方面管教太多,或因此而責罵小明,或向他老爸告狀,妳的家庭權威可以用在課業督促、孩子生涯規劃及其自尊心的建立等方面。

身為繼母,與小明的親子關係最重要。首先,母子建立溫暖、信任及充滿情感的友誼關係,妳先無條件地關心他,他感受到妳的真誠與用心,他也會因關心妳而在乎妳的感受。家長的權威就由此而流露。

當小明忘記在離座時將餐桌椅子推回座位時,不妨和顏悅色地提醒他,倒垃圾亦是一樣,對他的口氣要好,要有耐心。當妳提醒了15次而他也都照做後,他就已經養成習慣了,最要緊的是妳自己不能顯現不耐煩或動怒,以免傷害親子關係引起小明反彈。

教導小孩是父母兩個人的事,不是由妳一人承擔。因此與先生開誠布公地討論,請他出面與孩子複習家中的一些規矩,且要有心理準備去應對孩子的忘記或怠惰。請給小明一些時間來調適他的新家庭生活,畢竟才3個多月而已,不妨給他自我管理生活的機會,他說不定會有自己一套的做法,可以對家事有所付出與貢獻。